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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持的是原則還是偏見?


 


◎聖嚴法師/文


 


待人處世的過程中,「堅持原則」本來是正常的,


問題是:你所堅持的究竟是原則?還是自己的偏見?


 


如果對任何事都堅持自己的想法才是對的,堅持要用自己的做法,


只管自己,別人的建議和商量,都不願接受,也不願意為任何人改變,


不替別人設身處地著想,到最後可能於人於事都會造成傷害。


你以為這是堅持「原則」,其實不是!你所堅持的,不過是個人的偏見,


這就是「我執」。


 


堅持原則,是指自己所堅持的,也會為其他人所接受;


不僅現在的人可以接受,未來的人也可以接受,甚至過去也曾經被人接受過,


這才叫做原則。


 


做人有做人的原則,做事有做事的原則。做人的原則首先要「保護自己」,


可是保護自己並不表示要傷害他人;考慮自己的同時,也要尊重他人,


自己受益,也希望對他人有幫助,秉持彼此互惠互助的立場,這種原則才是對的。


 


做事的原則,應該要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,如果所堅持的原則,


是出於自私或為了少數人,或貪圖一時的方便,這就是偏見,就是執著。


 


但許多人經常分不清到底是「擇善固執」,還是把個人的偏見當成了原則?


其實,只要觀察別人對這件事情的觀感,就能判斷出究竟是偏見還是原則。


 


如果你的想法和做法,讓每個人都覺得受不了、很痛苦,


每個人都覺得那是錯的、有問題的,只有你認為是對的,那很可能就是偏見。


能夠符合每一個人或是多數人共同的的想法和意願,那才是原則。


 


原則並不是一成不變的,它會隨著時間或區域環境的不同而有所改變,


唯一不變的是:一定是為眾人著想,能夠為大家所樂於接受的。


 


執著偏見的人,就是我執太重。我執會帶給我們很多煩惱,


因為自我意識太強,自我中心太堅固,就會堅持自己的性情或想法,


全身如同刺蝟般長滿利刺,「稜角」很多,動則傷人,而無法圓融待人。


 


所以有人說:「做人處事要內方而外圓」,「內方」就是原則,


「外圓」就是不傷人。雖然在心裡有一定的標準,可是當需要變通的時候,


也不要執意不變,食古不化。必須要有一些善巧方便,


觀念想法適時地轉一個彎、換個角度,或是多用同理心、柔軟語,


這樣才不會讓人覺得你很難相處,事情才容易成就。


 


 時時提醒自己「內方外圓」的原則,也是化除我執的方法之一。


更進一步說,如果我們能夠放下我執,不以自我為中心,


任何事情都能看得開、看得淡、放得下,而且能夠包容所有的人、所有的事,


自然而然就不會有偏見,當然就沒有煩惱了。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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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7) 人氣()